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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第1期
来源:湘桥法院 编辑:湘桥法院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25日 点击数:46158

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报

第一期

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编              201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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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

2月26日,我院召开动员大会,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精神,部署我院教育实践活动。院党组书记、院长谢保伟代表院党组对活动开展作动员报告并提出要求。区委第二督导组组长罗如群等莅临会议,罗组长作重要讲话。院班子全体成员、退休老领导老同志、院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是推动我院工作科学发展、更好地为党和政府工作大局服务的有力保障。

会议强调,要严格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和“三个不变”,以整风精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对照查摆工作中存在的“四风”问题,认真查找出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措施,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切实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公信力。要在找准问题、落实整改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行得通、指导得力、能长期管用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明显成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

会议要求,要以高标准、严要求开展这次活动,全院党员干部一定要深刻认识教育实践活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激浊扬清,兴利除弊。这次教育实践活动同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结合起来,在当前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坚持两手抓两促进,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狠抓司法作风建设,把公平正义落实到执法办案的每一个环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用优良的审判执行工作质效来检验教育活动的成果。

发:本院领导,各庭、局、科、室、队。

送:市中院、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第二督导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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