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湘桥法院 | 编辑:minyiting |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15日 | 点击数:4582 |
潮 州 市 湘 桥 区 人民 法 院
公 告
陈锐煌:
本院受理原告许燕如与被告陈锐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5102民初108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许燕如撤诉。本案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计1150元,由许燕如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0一九年八月十五日
(本公告已在本院网址为http://www.czxqcourt.gov.cn/的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