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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18)粤5102民初1089号民事裁定书(撤诉)
来源:湘桥法院 编辑:minyiting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15日 点击数:4582
 

潮 州 市 湘 桥 区 人民 法 院

  

陈锐煌:

本院受理原告许燕如与被告陈锐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5102民初108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许燕如撤诉。本案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计1150元,由许燕如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0一九年八月十五日

(本公告已在本院网址为http://www.czxqcourt.gov.cn/的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