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 州 市 湘 桥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杨滨明、杨坤浩:
原告张译煌诉被告杨坤浩、陈延青、杨滨明、洪元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张译煌于2019年9月2日申请撤回起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粤5102民初70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张译煌撤回起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