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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本院(2019)粤5102民初614号民事裁定书
来源:湘桥法院 编辑:minerting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0日 点击数:3916

         

         

邱彦歆:

本院受理原告刘雨淋、姚婉娜诉被告沈波、邱彦松、邱彦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9)粤5102民初614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如下:驳回原告刘雨淋、姚婉娜的起诉。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一九年九月二十日

本公告已在本院电子公告栏及官方网站刊登.网址http://www.czxqcourt.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