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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2018)粤5102民初892号民事判决书和缴纳受理费通知书
来源:湘桥法院 编辑:xingzhengting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6日 点击数:3886
 

        

叶昌松、丁丽桃

本院审理的原告郑雪君诉被告叶昌松、丁丽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粤5102民初892号民事判决书和缴纳受理费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和缴纳受理费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院将依法处理。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一九年九月十六日

(本公告已在本院网址为http://www.czxqcourt.gov.cn/的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