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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5102民初515号民事上诉状公告送达
来源:湘桥法院 编辑:minyiting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5日 点击数:3903
 

潮 州 市 湘 桥 区 人民 法 院

    

余其龙:

关于原告李庭伟与被告余汉生、余潮龙、余其龙、余龙武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5102民初515号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答辩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

特此公告。

0一九年十月十五日

(本公告已在本院网址为http://www.czxqcourt.gov.cn/的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