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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来源:湘桥法院 编辑:yanjiushi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03日 点击数:96215


2014年全院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院在区委的领导、区人大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以及区政府、区政协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总目标,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狠抓司法作风建设按照“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大力加强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要求,不断加强公正司法和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795件,结案1624件,解决诉讼标的总金额4.3亿元。通过依法履行职责,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保障和服务作用。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执法办案,服务工作大局



我院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立足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积极参与“平安湘桥”、“法治湘桥”建设和“综治”工作,切实增强公正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恪守司法本职,用好司法手段,依法妥善解决好各类诉讼案件保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方针,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落实罪刑法定、非法证据排除、疑罪从无等原则和量刑规范化,依法惩治犯罪。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的刑事罪犯,罪该重判的,坚决重判,共审结上述案件150228人,重判率提高6.6个百分点。加大对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共审结黄、赌、毒案件5883人,净化社会风气。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56人,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前发展。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认真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工作,共给予54名未成年罪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33.3%适用非监禁刑,为矫治失足少年创造有利条件。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330520人,结案322488人,收、结案分别比增3.4%4.5%。为1824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人



加强民事审判工作,依法维护公民权益。充分发挥审判的调节、保护、规范和促进的职能作用,积极妥善处理好各类矛盾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立足矛盾纠纷的化解和疏导工作,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共审结案件249件,比增42.3%,其中案件调撤率51.4%,同比提高1.7个百分点。加强对买卖、借款、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审理工作,维护市场诚信和市场秩序,共审结上述合同纠纷案件405件,同比增加49.4%,结案诉讼标的金额3.3亿元。加大对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特别是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侵权案件的调处工作,依法分清侵权责任,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诉求,共审结案件158件,同比增加43.6%,解决标的金额2045万元。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092件,结案937件,结案标的金额3.78亿元。



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努力促进依法行政。坚持合法性审查与化解社会矛盾相统一原则,本着有利于解决行政争议的目的出发,严格审判程序,公开审理案件,遵循证据规则,客观、公正采信证据,加强沟通协调,妥善处理行政纷争,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非诉行政案件,坚持依法审查,规范和提升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推动社会管理水平提高。全年受理行政案件29件,结案28件;审查非诉行政申请执行案件6件。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着力维护法律尊严。按照公正、公开、规范、文明的要求,不断加强执行工作,推行主动执行、执行联动机制和阳光执行,破解执行难题;加强精细化管理,提高执行工作的规范和效率;加强宣传教育和督促工作,促使当事人自动或和解履行;强化执行“四查”工作,提高执行工作实效;依法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穷尽执行手段,用好强制执行措施,制裁规避执行行为,提高法律威慑力,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胜诉权益。全年受理执行案件344件,结案337件,执行标的金额5292.1万元。



二、落实为民措施,增强为民实效



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发在首位,把便民、利民的具体措施贯穿到法院工作之中,积极开展“法治湘桥”、“平安湘桥”创建活动,增强法治成果的实效性。



加强立案窗口建设,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对磷溪、官塘、铁铺三镇,实行立案庭和磷溪法庭“双轨制”立案方式,解决当事人“打官司难”问题;加强对诉讼权利义务、举证责任、诉讼风险等事项告知工作,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在立案大厅安装银行刷卡机,便利当事人预交诉讼费;做好司法救助救济工作,保障平等利用司法需求。依法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免交诉讼费金额达54.64万元



开通“绿色通道”,维护特殊群体权益推行立案调解、小额诉讼程序,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对涉及城镇职工、农民工切身利益的追索案件,以及追索赡养费、抚养、扶养费等特殊群体起诉案件,实行尽快受理,适时调解,及时判决,优先执行,依法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共审结劳动争议、抚养、扶养等案件22件,陈某等22名农民工执行回被企业拖欠工资近8万元。



加强涉诉信访工作,着力解决信访问题。坚持正常接访和院长接访日相结合,开展院长接访月活动,着力解决信访人的合理合法诉求;规范信访办事流程,确保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督办和回复等各个环节相衔接,专人办理、分工协作、层层负责。共接待处理来信来访30件,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加强司法公开,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在巩固完善原有的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和审务的常规公开基础上,3月起,对今年生效案件且符合公开规定的裁判文书,实行在最高法院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进行公开;71日,开通本院官方网站,推出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三大公开信息平台,扩大司法公开的覆盖面,提高司法透明度。至1220日,在本院网站公开审判文书289份,公开案件流程信息1740条,公开执行信息567条。浏览人数达13128人次。在最高法院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今年生效且符合公开规定的裁判文书613份。



延伸司法职能,提升司法工作水平。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营造社会法治氛围,共通过报纸宣传法治10次;在本院网站发布新闻宣传16条,法官以案说法17件;1800多名在校学生上法制教育课,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注重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帮助有关单位堵塞管理漏洞,促进科学管理,防范矛盾纠纷发生。共发出司法建议23件。做好诉前联调工作,加强诉前引导、调解指导和司法确认工作,推进矛盾化解的多样化,共办结诉前联调案件63件。



发挥法庭优势,提高司法服务水平。发挥磷溪法庭接近基层、熟悉民情的特殊优势,及时消除纠纷,化解矛盾,依法保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共受理民事案件114件,结案111件,案件调撤率54.1%



、加强审判管理,保障办案质效



坚持把审判质量作为第一责任,进一步落实规范、保障、管理、监督等措施,切实加强审判监督管理,规范审判工作流程,确保公正司法,促进审判活动公正高效。



落实管理责任,层层把好案件质量关。加强对案件在立案、审判、执行等流程关键节点时限的管理和监控,对临近审限的案件进行催办,严禁超审限办案;实行案件繁简分流,缩短办案周期,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强化对证据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的审查,确保认定事实公正;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确保实体处理公正;做好判前辩法析理,判后释法答疑,加强裁判文书的说理,让当事人服判息诉。全年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民事案件当事人服判息诉率87.6%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1.23%,同比下降1.2个百分点。



开展三项评查,加强审判监督工作成立评查领导小组,制定评查工作方案,按照严格依法、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采用全面自查和重点评查、随机抽查方式,扎实开展“案件质量、裁判文书和庭审评查”三项评查活动,共重点评查和随机抽查评查去年已结各类案件60件、裁判文书100份。评查结果,案件质量和裁判文书达到良好以上等次分别占93.3%95%。听庭评议8场,法官在庭审活动中引导当事人举证质证、归纳争议焦点、把握庭审节奏等驾驭庭审能力有了新的提高,达到查明案件事实、依法作出裁判的目的,增强了监督实效推动审判质效的全面提升。



做好态势研判,推动审判质效提升。围绕省院制定的“当好排头兵综合监控体系”的目标要求,实行每月公布1次办案进度和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每季召开1次审判态势分析会,总结经验,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分析原因,落实改进措施,推动全年各项指标的顺利完成。全年,在当好排头兵16项综合监控指标中,达标13项,达标率81.3%



四、切实加强领导,推进法庭建设



按照区划调整,我院承接磷溪人民法庭后,切实加强法庭建设,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加强对法庭人员的管理,理顺各种人事、职务关系,保障法庭干警依法履职。对立案窗口、审判法庭、询问室进行改造及修缮办公室,改善法庭工作环境;增配足够的计算机等办公设备,以适应审判工作的需要;设置安检、监控设施,加强安保系统设施建设,提高法庭安保能力,服务好城市东扩战略。



五、自觉接受监督,促进依法履职



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区政协民主监督,认真落实区人大五届四次会议对我院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和区人大常委会对磷溪人民法庭工作的评议意见,确保依法履职,公正司法。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完成公开选任陪审员 17名,进一步增强司法民主和民主监督。加强与律师协会的沟通,开展座谈交流,进一步规范在诉讼活动中各司其职、彼此尊重、相互监督的职业操守。开通本院互联网站,接受社会监督。



六、狠抓作风建设,全力提升公信力



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围绕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目标,找准弱项,专题精作,着力破解队伍建设难题,重塑法院队伍新形象,全力推进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队伍司法作风建设。严格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整风精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从整治“六难三案”问题入手,推进队伍司法作风进一步转变,筑牢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思想根基。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高队伍业务素质。坚持以岗位培训、能力培训为重点,结合“三项评查”活动,不断提高法官职业素养和庭审驾驭能力、法律适用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班学习,提高理论基础和操作能力。鼓励干警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学术论文,提高自身学识水平。



加强廉政建设,提高自我约束能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开展廉洁司法教育和纪律教育月活动,加强纪律监察和廉政监督,强化干警法律红线不能碰、法律底线不能越的观念,进一步强化廉政意识,筑牢队伍司法公信的根基。按照上级法院司法巡查反馈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第一轮司法巡查整改措施;针对存在问题和管理漏洞,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干警行为,全力推进我院各项工作健康向前发展。



过去一年,我院在依法治区工作中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和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新期待,法院工作面临新的考验,对法官的法律知识、审判理念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办案压力大;个别案件仍存在办案不规范、案件质量与效率不高的现象;队伍力量相对薄弱,素质发展不平衡等等问题和困难需要不断加以解决。



2015年,我院总体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总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入推进公正司法、司法改革和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为辖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区作出积极贡献。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



1、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忠诚履行好职责。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精神实质,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领导,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牢固树立机遇意识、进取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坚守公正司法生命线,发挥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的重要引领作用,推动依法治区进程;坚持问题导向,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推进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干劲、严谨细致的作风,狠抓措施落实,推动我院工作全面发展,为全面深化改革、建设“平安湘桥:、“法治湘桥”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坚持执法办案,维护社会法治。要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发挥司法职能,用好司法手段,服务好大局。要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强化刑事审判职能,针对当前严峻的治安形势,依法严厉打击暴力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涉枪、涉毒、两抢一盗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加大对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的惩治力度,促进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入开展要强化民商事审判职能,妥善审理好事关民生各类纠纷案件,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依法妥善处理行政纷争,监督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强化执行工作,加大四查工作力度,依法适用强制执行措施,最大努力让案件当事人及时实现胜诉权益,推进社会诚信建设。



3坚持司法为民,落实惠民措施。以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导向,始终把司法为民理念贯穿于司法活动全过程和各个环节,致力保障民生权益。要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积极为群众提供便民利民新举措。要妥善审理好执行好事关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劳动争议、债权债务、损害赔偿以及食品药品安全、医疗、住房、教育、社会保障等案件,及时有效解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及时有效保护。要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接近基层,便利当地群众诉讼的特殊优势,及时解决民间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4加强审判管理,提升司法公信力要强化各审判管理主体的职责,明确各自职责、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提高办案质效。要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强化庭审中心作用,确保审判质效。坚持庭审和案件质量的常规评查、重点评查相结合,加强审判监督,增强监督实效要全面推进司法公开,进一步加强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审判执行透明度,保证案件当事人及时获取案件信息,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坚守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要扩大司法民主,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确保司法公正高效廉洁。要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检察机关审判监督;广开监督渠道,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依法履职,公正司法。



5、按照上级部署,积极推进改革。要在上级法院和区委的统一部署下,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管理和配合,积极做好人财物省统一管理工作,确保统管改革顺利进行。要积极稳妥推进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职业分类管理改革,认真做好法官员额制的建立和过度工作,逐步实现法官的专业化、职业化。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审判权、审判监督权和审判管理权三者的定位,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做到监督和管理不缺位、不越位,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审判权运作机制。



6坚持从严治院,加强队伍建设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法官队伍继续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续工作,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深入整治“六难三案”问题,着力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败工作,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处司法腐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坚持从岗位职责和实际出发,着力解决提高法官运用法律的能力、驾驭庭审的能力、司法调解的能力和判决说理的能力等问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措施落实,不断提高正确适用法律、公正高效司法、保障实现公平和正义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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