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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5102民初1252号公告
来源:湘桥法院 编辑:lianting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1日 点击数:3978
 

潮 州 市 湘桥 区 人 民 法 院

       

潮州市创辉贸易有限公司、潮州市仙园风味馆有限公司、蔡惜明、杨光辉:

本院受理原告潮州家之味食品有限公司诉被告潮州市万成贸易有限公司、潮州市创辉贸易有限公司、潮州市仙园风味馆有限公司、杨锐辉、蔡惜明、杨光辉、杨楚辉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0313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本公告已在本院网址为http://www.czxqcourt.gov.cn /的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