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湘桥法院 | 编辑:shenjianting |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10日 | 点击数:4115 |
潮 州 市 湘 桥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陈庭锐:
关于异议人黄尹柔与申请执行人黄泽锋、被执行人陈庭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异议一案【(2019)粤5102执异22号】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粤5102执异22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异议人黄尹柔的异议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日
(本公告已在本院网址为http://www.czxqcourt.gov.cn/的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