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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5102民初840号公告
来源:湘桥法院 编辑:lianting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8日 点击数:4984
 

潮 州 市 湘 桥 区 人 民 法 院

       

顾喜光:

本院受理原告潮州市方鼎典当有限公司与被告顾喜光典当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0112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二○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