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2020)粤5102民初1124号公告
来源:湘桥法院 编辑:lianting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3日 点击数:4351
 

潮 州 市 湘桥 区 人 民 法 院

       

黄海彬:

本院受理原告潮州市穗新建材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黄海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1122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二○年九月二十三日

本公告已在本院网址为http://www.czxqcourt.gov.cn /的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