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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5102民初1448号民事裁定书
来源:湘桥法院 编辑:minyiting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3日 点击数:4502
 

潮 州 市 湘 桥 区 人民 法 院

    

黄少龙:

原告谢礼彬与被告黄少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5102民初144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谢礼彬撤诉。本案受理费5380元,减半收取计2690元,由谢礼彬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00年九月二十三日

(本公告已在本院网址为http://www.czxqcourt.gov.cn/的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