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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5102民初737号公告-裁定
来源:湘桥法院 编辑:linxifating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5日 点击数:4585

 

 

        

 

林标岳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诉被告林标岳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5102民初73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撤诉处理。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二○年十月十三日

 

(本公告已在本院网址为http://www.czxqcourt.gov.cn/的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