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湘桥法院 | 编辑:lianting |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0日 | 点击数:4281 |
潮 州 市 湘桥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广东新金山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柯锡涛与被告黄文强、陈静娟、黄启鸿、广东新金山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变更开庭时间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21年1月22日15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二○年十月二十日
(本公告已在本院网址为http://www.czxqcourt.gov.cn /的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