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湘桥法院 | 编辑:minyiting |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6日 | 点击数:4472 |
潮 州 市 湘 桥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孙铁江、孙森明、林德美:
本院受理原告陈伟洁与被告孙铁江、孙森明、林德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东方司鉴[2020]临鉴字第506号《法医临床鉴定意见书》、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开庭时间:2021年3月2日9时0分,开庭地点:本院第四审判庭),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东方司鉴[2020]临鉴字第506号《法医临床鉴定意见书》、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等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0二0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