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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5102民初455号
来源:湘桥法院 编辑:linxifating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02日 点击数:4467


潮 州 市 湘 桥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刘瑞耀:
本院受理原告梁树钊诉被告刘瑞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1年7月12日上午10时00分在磷溪人民法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本公告已在本院网址为http://www.czxqcourt.gov.cn/的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