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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来源:湘桥法院 编辑:yanjiushi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7日 点击数:20682

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2021年3月25日在潮州市湘桥区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上

 

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院长许映民

 

各位代表:

我向大会报告区人民法院2020年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潮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取得新成效,工作打开新局面。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529件,同比增长5.98%。其中新收案件4577件,结案5099件,同比分别增长16.88%和19.53%;结案率92.22%,同比上升10.45%,超全省平均水平四个百分点;结收案比111.4%,同比上升2.46%,结案率升幅与结收案比均在全市排名第一。

一、坚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我院坚决落实上级防控要求,严格执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发布的全省首个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通告规定,严厉打击八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重从快审结涉疫情刑事案件共5件。充分调动司法资源,建立疫情防控常态化诉讼服务工作机制,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通过远程立案、线上调解、远程视频开庭、智慧执行,及时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影响,办案人员人均结案182件,同比增加19.74%,实现“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

二、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更高水平平安湘桥建设

全力维护国家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707件,审结676件,结案率95.62%。

决胜扫黑除恶歼灭战。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全面对标对表专项斗争“收官要求”,夺取专项斗争全面胜利。依法审结省扫黑办督办的吴楚涛等10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一批大要案,共审结涉黑涉恶案件9件36人,重刑率达到82.8%,并在《人民日报》《南方日报》等中央、省级媒体发布《霸占海域、横行乡里“村霸”获刑17年》等扫黑除恶案例报道。综合运用多种手段,立足“打财断血”工作要求,全力开展涉黑恶刑事涉财执行案件“雷霆行动”,执行到位金额人民币(下同)181万元。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找准司法工作和平安湘桥建设的结合点、切入点,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年共审结故意杀人、绑架、强奸、“两抢一盗”等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案件224件。对危险驾驶罪实施严格惩处机制,共审结危害公共安全类案件225件。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惩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0件10人。坚决打击制假犯罪行为,审结制售伪劣商品案件18件,涉案金额共计1525.7万元。

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全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2416件,结案2147件,结案率同比上升14.07%;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29件,结案123件。

依法审理民商事纠纷案件。坚决把习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指示落到实处,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全年共审结买卖、租赁等合同纠纷案件1147件。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加强司法应对,依法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大力化解金融风险,审结金融债权案件147件,兑现1.79亿元金融债权。维护家庭平等和睦关系,审结婚姻家庭、继承案件270件。

依法妥善化解行政纠纷。推行每案协调机制,坚持调判结合原则,依法公平公正审理各类行政案件,全年共有6件案件因协调和解而撤诉,实质性化解了行政争议。积极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机制,联合区司法局组织国家工作人员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探索巡回审判方式,将法庭带到其他县区,深入到乡镇,方便当地群众诉讼的同时也近距离开展了普法活动。

 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要求,扎实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促进社会和谐,与区司法局等单位联合成立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道交一体化等平台,让法官参与诉前调解;在区委政法委的领导和协调下,区诉前调解和解中心于2020年8月份在我院成立并进入实体化运作,创新实践了“分流+调解+速裁+快审”梯度性治理机制,全年诉前调解成功284件,司法确认80件,达成调解协议申请撤诉23件。我院办结的“道交一体化”平台全市首宗司法确认相关经验获《人民法院报》刊发。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健全便民机制增进民生福祉。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立案率达92.94%,依托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提供全天候、“不打烊”在线诉讼服务,全年接收网上申请立案906件,审核通过794件。坚持依法、公正、高效办理国家赔偿案件,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传递司法温暖,全年审结国家赔偿案件2件,赔偿金额共37.6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13.4万元,减缓收诉讼费1.4万元。优先办理涉民生领域案件,8个工作日为35名员工追回劳动报酬近69万元。

“三项机制”及时兑现胜诉权益。全面推进执行工作的“分段集约”“繁简分流”改革,建立执行事务集约、繁简分流、团队办案“三项机制”,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2277件,结案2153件,结案数同比增加26.95%,结案率94.55%,同比提高7.8个百分点。首执案件执行到位额近5.6亿元,司法拘留被执行人10人,通过“今日头条”等媒体曝光失信被执行人18人,执行案件平均用时缩减为103天,执行办案质效取得明显提升。

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深度。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持续推进司法公开,投资新建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档案扫描等项目,开通网上司法公开平台,全年共庭审直播893件、裁判文书上网1522篇。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我院扫黑除恶专题工作报告得到区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机制,主动邀请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座谈、听取工作汇报和情况通报3场次。

将司法融入社会综合治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提高全民法律意识,联合潮州电视台《每周说法》栏目制作各类普法视频3期,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发布司法信息超200条,制作院“七五”普法宣传片1条。加强青少年犯罪预防,通过本院自媒体、报纸、电视等多种形式以案说法,加大对青少年和高危人群的禁毒宣传,多次组织干警到区属中小学校开展“拒绝毒品、关爱未来”等专业法律讲座。积极参与扶贫攻坚工作,全年共帮扶磷溪镇仙田二村42户贫困户物资和资金10万余元。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并落实审判权运行监督制约、院庭长办案和类案同判等机制,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和裁判尺度,全年共召开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讨论复杂、疑难案件14场次,院庭长审结案件1712件,占全部结案数的33.57%。加强案件流程管理,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数比去年同比下降76.15%,超额完成上级法院下达的考核指标。持续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刑事一审案件认罪认罚适用率达77.39%。加强基层法庭建设,磷溪法庭全年受理案件321件,审结296件,适用简易程序结案案件比例达69%,为乡村振兴和基层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五、坚持政治建院、从严治院,全面加强过硬队伍建设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组织召开党组会35次,理论中心组学习21次,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深入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守好意识形态“责任田”。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开展法院“三项队建活动”,以党建带队伍促业务。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将“三个规定”各项内容切实落到实处,确保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认真开展“以案三释”警示教育、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对8名新提任干部进行集体任前廉政谈话。2020年6月12日至7月1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院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院党组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先后召开10次党组会和专题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目前反馈的全部问题已完成整改38项,阶段性完成并需长期坚持的26项,进一步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氛围。

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落实司法改革要求,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加大干部晋升工作力度,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正确导向,补充3名审判委员会委员和2名员额法官,提拔1名副科职干部、5名内设部门副职,晋升1名三级法官助理,提升队伍干事创业积极性。不断提高法官队伍能力素质,共组织《民法典》学习等各类培训61场1361人次。一年来,共有2个部门和2名干警得到省、市表彰奖励,其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荣获“全省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各位代表,2020年湘桥法院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与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湘桥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深刻认识到,湘桥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与不足:服务大局的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仍有待提升,“案多人少”问题仍较为突出,司法责任制改革仍需进一步落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水平仍有待提升等。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湘桥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区委部署和上级法院要求,紧紧围绕大局依法履职尽责,突出抓好“争先创优年”“规范化建设年”“教育整顿年”活动,不断开创湘桥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实现湘桥区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着力加强政治建设,坚定法治理想信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潮州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从党的百年伟大奋斗历程中汲取前进的智慧和力量,推动新时代湘桥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是着力深化改革创新,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继续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相关体制机制,加强诉源治理,努力打造富有湘桥特色的诉前调解和解模式。落实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审判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健全类案同判机制,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和裁判尺度。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健全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的互联网司法模式。

三是着力提高司法服务水平,为湘桥实现高质量提升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的司法应对,助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依法严惩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坚定不移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湘桥建设。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全力提升民生司法保障水平。全面履行审判执行职能,全力服务保障“一江两城”重点项目建设和“创文”“创卫”、国家5A级景区创建等重点工作,妥善解决各类涉民生纠纷,全面提升区域营商环境。

四是着力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审判队伍。切实加强对民法典、刑法修正案(十一)和刑诉法司法解释等新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深化巡察整改成效,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切实抓好抓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努力建设过硬的法院队伍。更加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不断提高审判执行质效。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湘桥法院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牢记嘱托,起而行之,感恩奋进,以新担当新作为,为湘桥打造美丽的特色精品城区,实现高质量提升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附:有关术语说明和数据图表

一、术语说明:

1、结收案比率:结收案比率=(结案数/新收案件数)*100%,是体现法院办案效率的重要正向指标。比率越高,效率越高。

2、“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教育。

3、“三个规定包括《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三个规定。

4、“以案三释”警示教育是指在全国法院系统以张坚案为典型开展的“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

5、“三项队建活动”:人民法院队伍建设“两个坚持”专题教育、“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和“以案三释”警示教育等三项活动。

6、“三项机制”是指法院执行事务集约、繁简分流、团队办案等机制。其中,事务集约是指将事务性较强的工作,统一交由专门团队进行集约化处理。推进执行辅助事务适度外包,合理购买社会化服务。繁简分流是指秉承“简案快执、繁案精执”理念,按照繁简分流标准,原则上将普通案件、重大疑难案件随机分流至相应的承办团队,简易案件由速执团队承办法官继续办理。系列案、关联案、执行恢复案等可分至同一法官办理。团队办案是指建立以法官为主导的速执团队、普执团队,同时建立事务集约团队,其中速执团队办理简易案件,普执团队办理普通案件、重大疑难案件,事务集约团队统一办理各项执行辅助事务。

 

 

二、《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数据图表

 

2020年湘桥法院案件情况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