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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悬赏公告
来源:湘桥法院 编辑:zhixingju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3日 点击数:30203

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2)粤5102 执633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美宣与被执行人潮州市龙植馨生物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杨锐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未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确保债权的实现,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悬赏公告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1-24条之规定,特发布如下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潮州市龙植馨生物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潮州市潮州大道北站西路8号厂房。

法定代表人:杨锐辉。

被执行人:杨锐辉(曾用名杨丰豪),男,1960年6月3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西湖街道西荣路居委会西河路20号二幢108房,公民身份号码:440520196006031417。

执行依据: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粤51民终22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人民币2012002.98元及利息

悬赏时限:至本案执行完毕前

除本院已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外,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且经查证属实使案件得以有效执行的,债权人承诺按照该线索的实际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提供同一线索,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被执行人相关线索的单位及个人,本院予以严格保密。

本院郑重声明: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其他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个人(单位)或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得举报线索。

举报电话:0768-2106010     联系人:林法官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