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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桥法院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宣传周(三)
来源:湘桥法院 编辑:yanjiushi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9日 点击数:28923

为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审理各类涉妇女儿童保护案件,为构建法治社会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湘桥法院结合审判实例,推出五期关于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相关案件系列报道。

 

案例三:陈某、刘某等绑架、拐卖妇女、强制猥亵案

——湘桥区人民法院严厉打击侵犯妇女权益犯罪


【基本案情】

被告人陈某、刘某等一伙于2019年某日晚,撬门进入被害人蔡某租住的出租屋,将蔡某绑架至其一伙租住的出租屋,限制人身自由并实施殴打,后以将蔡某卖掉为要挟,要求蔡某的家属支付赎金。被告人刘某于第二天下午窜至蔡某被囚禁的房间内,对蔡某实施强制猥亵。后因蔡某家属未能支付赎金,陈某、刘某等一伙将蔡某贩卖给他人并瓜分所得赃款。

 

经审理,被告人陈某最终因犯绑架罪、拐卖妇女罪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被告人刘某因犯绑架罪、拐卖妇女罪、强制猥亵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其他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至十六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典型意义】

本案女被害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遭受了多种形式的不法侵害,是一例典型的侵犯妇女权益犯罪。人民法院深挖犯罪线索,全面查明犯罪事实,经审理后准确适用法律,对不同性质的犯罪行为仔细进行甄别,分别定罪,对各被告人均依法科以重刑,确保本案中所有侵害妇女权益的犯罪行为均得到严惩,体现人民法院从严打击侵害妇女权益行为、切实保障妇女权益的立场和决心。


法官提醒

该案严重侵害妇女人身权利,湘桥法院对其从重处罚,严厉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维护女性合法权益。在此提醒:广大女性朋友应保持警惕,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