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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2022)粤5102民初47号之二民事裁定书
来源:湘桥法院 编辑:minerting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0日 点击数:2411

         

 

      

 

潮州市嘉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原告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市分公司与被告潮州市嘉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邮政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2)粤5102民初47号,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5102民初47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原告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市分公司撤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三年三月十日

 

(本公告已在本院官方网站刊登,网址为http://www.czxq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