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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5102民初663号公告
来源:湘桥法院 编辑:lianting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8日 点击数:1086

       

 

郭佳锋:

本院受理原告林建芳与被告郭佳锋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3年6月8日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本公告已在本院网址为http://www.czxqcourt.gov.cn /的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