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湘桥法院 | 编辑:zhenggongke |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9日 | 点击数:15651 |
林丽如,女,1977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文化,现为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
该同志自参加法院工作以来,始终秉持笃定理想、执法为民、锐意进取、清正廉洁的信念,工作勤恳、求真务实,2009年2月被市中院评为宣传调研能手,2015年1月被市中院记个人三等功,2016年3月被区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2018年3月被市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2020年6月被省高院记个人二等功,2021年1月其所在的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被评为全省先进集体。
●坚定理想信念和法治信仰,打造过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林丽如同志能坚定理想信念和法治信仰,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学习和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立足本职,在个案中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公正裁判传递法治正能量
自2017年全市一审行政案件由湘桥法院集中管辖以来,行政案件数量激增,给审判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如何在个案中彰显公正司法这一核心价值、更好司法为民是林丽如同志一直思考的问题。三年来,她主审及担任审判长办理的案件600多件,无错案,无信访,无投诉,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案件类型多、处理难度大的情况下,注重从诠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妥善处理了23件纠纷时间长、社会影响大、矛盾尖锐、被执行人对抗情绪强烈的涉及潮州大桥建设土地征收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有力地维护和支持地方建设。依法公正审理了历时四年、由上级法院指定我院进行重新审理的某镇某村民小组不服某镇人民政府等行政处理决定案、詹某等116人不服市环保局环境行政许可案,率先审理由市检察机关提起的首宗行政公益诉讼案,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自觉遵守法官职业道德,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共建法治和谐社会
林丽如同志崇法尚德,严格执行法律,珍惜法官荣誉,坚持职业操守,恪守法官良知,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没出现因司法作风问题被投诉或引发信访。立足本职岗位,不断总结审判规律和经验,将学习、调研、审判相结合,其撰写的《如何界定雇佣、劳务与劳动关系—由一个案例引发的思考》,该案例入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案析理案例汇编》,另一篇涉环保行政许可裁判文书入选全省“百篇优秀裁判文书”。对在审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林丽如同志还积极提出相关对策并向有关机关发出司法建议,更好地指导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责,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