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湘桥法院 | 编辑:lianting |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05日 | 点击数:39346 |
潮 州 市 湘 桥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黄文强、陈静娟:
本院受理原告柯锡涛与被告黄文强、陈静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2年9月19日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二二年七月五日
(本公告已在本院网址为http://www.czxqcourt.gov.cn /的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