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湘桥法院 | 编辑:msspt |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6日 | 点击数:3164 |
潮 州 市 湘 桥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刘丁芮、黄俊惠:
本院审理原告汕头市金厦金属材料公司与被告唐仲华、李魁毅、黄振太、刘丁芮、黄俊惠、刘智武占有物返还纠纷一案【(2024)粤5102民初115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参加诉讼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于2024年10月28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当事人没有到庭参加诉讼的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四年九月六日
(本院官方网站刊登.网址http://www.czxq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