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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5102民初1725号公告应诉
来源:湘桥法院 编辑:linxifating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4日 点击数:1223

 

潮 州 市 湘 桥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黄泽棠

本院原告林圳诉被告黄泽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412271500磷溪人民法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十

 

 (本公告已在本院网址为http://www.czxqcourt.gov.cn/的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