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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5102民初1302号民事裁定书
来源:湘桥法院 编辑:lianting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06日 点击数:1718

         

         

 

许麒麟:

本院审理原告陈雪芬与被许麒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5102民初130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陈雪芬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陈雪芬负担。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