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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2024)粤5102民初1127号开庭传票
来源:湘桥法院 编辑:minyiting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30日 点击数:1483

         

         

潮州市潮尚健身技术有限公司

关于原告潮州市万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刘国荣、刘鹏志、潮州市潮尚健身技术有限公司、陈浩杰、陈瑞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5102民初1127号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原定开庭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9时0分本院第九审判庭的庭审取消,变更为于2024年12月169时0分本院第九审判庭进行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四年十月三十

 

本公告已在本院电子公告栏及官方网站刊登.网址http://www.czxqcourt.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