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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2024)粤5102民初148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
来源:湘桥法院 编辑:linxifating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3日 点击数:1389

 

         

 

        

 

林伟昌

本院受理原告陈昭诉被告林伟昌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5102民初148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陈昭自动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275元,由原告陈昭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十一十三

 

 

(本公告已在本院官方网站刊登,网址为http://www.czxq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