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湘桥法院 | 编辑:shenguanban |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7日 | 点击数:816 |
潮 州 市 湘 桥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黄迁潮:
本院受理原告王倍珍与被告黄迁潮、林涌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4)粤5102民初124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4年10月9日15时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二四年八月七日
(本公告已在本院网址为http://www.czxqcourt.gov.cn /的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