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 州 市 湘 桥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李彪: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潮州市交通运输局于被执行人李彪行政非诉审查与执行一案已审理终结。裁定如下:对申请执行人潮州市交通运输局作出的粤潮交罚〔2024〕00573号行政处罚,本院准予强制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粤5102行审20号案行政裁定书。你方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