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湘桥法院 | 编辑:linxifating |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25日 | 点击数:1471 |
潮 州 市 湘 桥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黄联兴:
本院受理原告罗愈森与被告黄联兴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粤5102民初168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原告罗愈森的起诉。本案受理费599元,退还原告罗愈森。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本公告已在本院官方网站刊登,网址为http://www.czxqcourt.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