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 州 市 湘桥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陈泽波:
本院受理原告廖伟驱诉被告陈泽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2016)粤5102民初70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二○一七年一月十八日
(请张贴,本公告已在本院网址为http://www.czxqcourt.gov.cn /的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