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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来源:湘桥法院 编辑:supAdmin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1日 点击数:81031

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4年3月20在潮州市湘桥区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院长 谢保伟

各位代表:

我向大会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3年,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按照区委和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认真依法履行职责,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为辖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833件,结案1750件。在“当好排头兵综合监控指标体系”17项指标中达标率100%,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其中有13项指标优于全省参考值平均水平。我院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称号,二个部门分别荣记集体二等功和评为市先进集体。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执法办案,守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依法惩治犯罪、化解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履行刑事审判职责。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319513人,结案308483人,收、结案分别比上年增加11.1%10.4%。坚决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充分发挥刑罚的惩治、教育、改造和震慑功能,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放火、破坏电力设备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故意伤害、“两抢一盗”、强奸、寻衅滋事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增强百姓的安全感,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加大对领导、组织传销活动、非法经营、信用卡诈骗等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持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惩治黄赌毒犯罪活动,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按照从严惩处的方针,正确理解和把握好打击重点和处罚原则,依法惩治职务犯罪,推进反腐败斗争向前发展;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工作,全力挽救失足少年,有40%的未成年人刑事罪犯适用非监禁刑。

妥善审理民事纠纷案件。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144件,结案1083件。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的调节、保护、引导和规范职能作用,妥善审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案件,保障社会和谐、经济发展。依法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审结婚姻家庭、继承案件175件,比上年增加13.6%;依法保护民生权益,审结人身损害、劳动争议、保险、住房、物业服务案件204件。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妥善审理经济领域各类纠纷案件,维护社会诚信和市场秩序,审结买卖、借贷、经营、承揽、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237件。

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共受理行政案件14件,审结11件。认真落实合法性审查原则,坚持维护和监督并重,通过依法裁判,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纠正不当行政行为,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规范社会管理;加大行政协调和解力度,促使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有效促进社会和谐。

切实增强执行工作力度。共受理执行案件356件,结案348件,执行标的到位率71.9%按照执行工作依法强制性、信息化、规范化的基本工作思路和精细化管理理念,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提高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推进主动执行、执行联动和阳光执行,开展涉及民生案件专项清理和反规避执行等活动,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提高“四查”工作效率,及时查控被执行人财产,用足用好强制执行措施,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提高执行威慑力,尽最大努力让案件当事人及时实现胜诉权益。 

二、立足公正司法,增强司法服务实效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切实增强服务实效。

立足公正服务工作大局。紧扣“三个年”建设活动、城市东扩战略等中心工作,切实增强公正意识、大局意识,正确处理好服务大局与依法履行审判职能的关系,恪守司法本职,用好司法手段,依法妥善解决好事关发展大局的各类诉讼问题。认真贯彻执行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强化程序意识,规范庭审活动,确保诉讼程序公正;强化证据意识,遵循证据规则,确保认定事实公正;推行量刑规范化,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确保实体处理公正。通过公正的司法,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着力推动法治社会建设。加强调研,延伸司法职能,找准参与社会管理的切入点,积极参与“平安湘桥”、“法治湘桥”和“综治”活动,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加大司法建议力度,促进社会管理水平的提高。成功审结被告人刘某等26人领导、组织传销活动和许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一批社会关注的案件。通过公正的裁判,维护法律尊严,发挥正确的价值导向,引导公民培养法治思维,提高法治意识,推动法治社会建设

积极落实司法便民措施。加强立案窗口建设,落实诉讼指导、风险告知、规范立案流程,为当事人提供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落实司法救助制度,让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共为45名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缓、免交诉讼费达43.2万元;依法加大对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及时为刘某等22名职工执行回被企业拖欠的工资12.4万元;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让便民措施、司法公正惠及百姓民生。

三、强化管理监督,提高审判运行质效

坚持把保证审判质量和效率作为第一责任,加强审判管理,强化监督力度,狠抓审判质效

落实措施狠抓审判管理。加强对案件流程关键节点的管理和监控,强化审限意识,严格控制审限,防止超审限办案;推行民商事案件内部审限,加快办案速度,缩短办案周期;实行案件繁简分流,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强化各审判管理主体职责,严格把好案件质量关;实行庭审和案件质量的常规评查、重点评查,增强预防和纠错功能;做好审判运行态势研判,评估审判质量,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及时落实整改,提高审判管理水平。规范调解工作,落实“合法自愿”、“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提高调解质量。全年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当事人服判息诉率92.6%,同比提高1.8个百分点;判决案件发改率2.38%,同比下降0.3个百分点;案件调撤率61.2%

接受监督确保依法履职。坚持“阳光审判”、“阳光执行”,全力推进司法公开,进一步完善了立案、庭审、执行、裁判文书的公开形式、内容,执行工作实现了网上信息公开查询。通过司法公开,保障当事人的诉讼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做好立案信访工作专项报告,落实审议意见;拓宽接受监督渠道,改进接受监督方式,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沟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庭审评查活动,认真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多种形式让人民群众全方位了解法院工作,让人民监督司法权力,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依法履职,公正司法。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围绕“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目标,把队伍建设置于法院工作中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狠抓队伍建设。

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司法能力。坚持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总体工作思路,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提升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推进“学习型法院”、“学习型法官”的建设,鼓励和支持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班和研讨活动,提高司法理论水平;按照立足岗位、服务实践、全员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区分不同岗位和审判专业领域,开展全员岗位培训,切实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进一步提升公正司法能力。

加强作风整顿,严肃组织纪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最高法院“六项措施”和省高院《关于改进司法作风的实施意见》等规定,开展整风肃纪专项活动,加强审务督察,规范公务接待,压减三公经费着力整治“四风”问题。

加强风险防控,确保司法廉洁。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制定《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廉政风险防控手册》,落实岗位风险防控措施;随案发放执法监督卡,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严格遵守“五个严禁”和“十个不准”规定,促进干警遵守职业操守,廉洁自律,推进队伍司法作风和廉政建设。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进步,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依法监督、区政府和区政协大力支持、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摆在我们面前还有不少困难和问题:改革创新理念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个别案件仍存在办案不规范、案件质量与效率不高的现象;队伍整体素质仍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等。对此,我们将努力加以解决。

2014年,我院总的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为辖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领会三中全会精神,积极探索改革创新举措。要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任务,正确认识和把握好各项改革在社会各领域可能引起的重大变化和深刻影响,明确人民法院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定位及使命,在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下,扎实稳妥有序推进司法改革,积极应对新情况,及时解决新问题,推进法院工作全面发展,为辖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

二、坚持服务中心大局,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要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通过公正裁判,服务好大局。树立科学的刑事司法理念,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依法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审理好事关民生各类纠纷案件,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依法处理行政纷争;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依法适用强制执行措施,推进司法诚信和社会诚信建设。

三、加强审判监督管理,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要进一步落实规范、保障、管理、监督等措施,切实加强审判监督管理,规范审判工作流程,促进审判活动公正高效。要以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导向,落实便民利民举措;发挥人民法庭的特殊优势,方便群众诉讼。要加强司法公开力度,全面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提高审判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广开监督渠道,确保依法履职,公正司法。

四、落实从严治院方针,着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抓好政治思想建设、党性教育和作风建设,始终保持法院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加强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高法官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以适应法院内部管理去行政化的改革趋势。要加强审务督察,狠抓“四风”问题,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和“十个不准”规定,切实加强队伍的司法作风和廉政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院将在区委的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下,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全力推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