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 州 市 湘 桥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丁丽桃:
本院受理原告陈树鹏诉被告丁丽桃、叶昌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变更开庭时间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2018年2月5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0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