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 州 市 湘 桥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丁真荣、丁度进、郑少玲:
本院受理原告陈建武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2018年1月12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0一七年十一月八日
(请张贴,本公告已在本院网址为http://www.czxqcourt.gov.cn /的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