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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17)粤5102民初508号追加被告及开庭传票等材料
来源:湘桥法院 编辑:minerting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9日 点击数:4220


潮 州 市 湘桥 区 人 民 法 院



       





黄鸿彬、潮安县浮洋中兴艺林彩瓷厂:



本院受理原告潮州市湘桥区兴融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黄鸿斌等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追加被告申请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开庭时间2018213 900分)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213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一七年十一月九日



本公告已在本院本院公告屏及本院官方网站刊登.网址http://www.czxqcourt.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