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 州 市 湘桥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翁金芳:
本院受理原告黄植锐诉被告张源、翁金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变更开庭时间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2018年3月1日15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本公告已在本院网址为http://www.czxqcourt.gov.cn /的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