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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2017)粤5102民初956号民事裁定书
来源:湘桥法院 编辑:minyiting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01日 点击数:4642
 

潮 州 市 湘 桥 区 人民 法 院

    

钅监  斌、张慕璇:

本院受理原告张木进、赖丽芳、许曼杉、张佳瀚与被告张钅监  斌、张慕璇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俩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俩公告送达本院(2017)粤5102民初95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中止诉讼。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开庭时间侯本院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0一八年二月一日

(本公告已在本院网址为http://www.czxqcourt.gov.cn/的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