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 州 市 湘 桥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陈伟涛、李伟莲:
本院受理原告方伟煌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延期开庭通知书,原定本案开庭时间2018年3月1日上午9时需延期,开庭时间候本院另行通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本公告已在本院网址为http://www.czxqcourt.gov.cn /的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