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湘桥法院 | 编辑:zhixingju |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16日 | 点击数:5155 |
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潮州韩江医院:
关于本院执行申请人潮州市湘桥区人民医院与被执行人深圳市大爱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潮州韩江医院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期间,本院依法委托潮州盈创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潮州韩江医院存放在潮州市湘桥区福安路(现潮州市湘桥区人民医院内)医疗器械等物品进行评估,现依法向你方送达潮盈资评字[2018]第02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到本院领取该评估报告书,逾期不领取,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