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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5102财保2号公告
来源:湘桥法院 编辑:lianting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02日 点击数:5812
 

潮 州 市 湘桥 区 人 民 法 院

       

伍思宇:

本院受理申请人吴静云与被申请人伍思宇、李健堂诉前财产保全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二○一八年八月二日

 本公告已在本院网址为http://www.czxqcourt.gov.cn /的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