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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2015)潮湘法民一初字第79号案件材料
来源:湘桥法院 编辑:minerting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7日 点击数:17339
 

        

古香辉、黄泽芬:

本院受理原告陈焕斌诉被告古香辉、黄泽芬、第三人潮州市鸿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潮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枫溪信用社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追加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书、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151228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0一五 年 十 月 二十六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