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湘桥法院 | 编辑:minerting |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6日 | 点击数:4765 |
潮 州 市 湘
桥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潮州市培都大酒店有限公司:
本院审理(2018)粤5102民初31号原告陈友波、陈贵锋诉被告潮州市第二建筑安装总公司房地产开发分公司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退出诉讼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二○一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本公告已在本院本院公告屏及本院官方网站刊登.网址http://www.czxqcourt.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