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湘桥法院 | 编辑:linxifating |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2日 | 点击数:18394 |
潮 州 市 湘 桥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丁楚湧、罗文佳:
本院受理原告丁春祥诉被告丁楚湧、罗文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潮湘法磷民一初字第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0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