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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开庭传票
来源:湘桥法院 编辑:minyiting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03日 点击数:3452
 

潮 州 市 湘 桥 区 人 民 法 院

 

                         

刘伟炫:

本院受理原告苏武贤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2019313日上午90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0一九年一月三日

本公告已在本院网址为http://www.czxqcourt.gov.cn /的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