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2019)粤5102民初6号
来源:湘桥法院 编辑:linxifating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24日 点击数:3443


 


潮 州 市 湘 桥 区 人 民 法 院


       


 


丁绍深:


本院受理原告苏秋生诉被告丁绍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1957日上午1000分在磷溪人民法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一九年一月十五日


 


 (本公告已在本院电子公告屏及网址为http://www.czxqcourt.gov.cn/的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