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湘桥法院 | 编辑:minyiting |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19日 | 点击数:3400 |
潮 州 市 湘 桥 区 人民 法 院
公 告
李煌裕:
本院受理原告李少河与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潮州中心支公司、李煌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5102民初128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李少河撤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0一九年二月十九日
(本公告已在本院网址为http://www.czxqcourt.gov.cn/的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