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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潮湘法民一初字第340号公告
来源:湘桥法院 编辑:minyiting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05日 点击数:17832
 

潮 州 市 湘 桥 区 人民 法 院

     

王磊:

本院受理原告郑锭明诉被告王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潮州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原告郑锭明与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潮州中心支公司已经达成调解协议,原告郑锭明同意放弃对你的起诉,现向你公告送达《退出诉讼通知书》,通知你退出本案的诉讼,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0一六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