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 州 市 湘 桥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陈泽英:
本院受理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潮州分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潮湘法民一初字第32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0一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本公告已在本院网址为http://www.czxqcourt.gov.cn /的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