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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2019)粤5102民初261号民事裁定书
来源:湘桥法院 编辑:minyiting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0日 点击数:4574
 

潮 州 市 湘 桥 区 人 民 法 院

 

                         

刘焕杰:

本院受理原告詹琼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5102民初261号民事裁定书,本院依法裁定本案按原告詹琼华撤诉处理。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0一九年六月十日

(本公告已在本院网址为http://www.czxqcourt.gov.cn/的网站发布)